副单位的基础设置
一、首先在【货品代号设定】中设置【副单位】、【公式】、【售价单位】、【采购单位】、【托工单位】,如对于货品地板,【主单位】设置为【片】,【副单位】 设置为【M2】,如下图:
公式:用于计算主单位数量或对主单位数量与副单位数量换算公式的设置。
售价单位:可选择1、主单位2、副单位,当选择1则按系统原做法,当选择2,则【售价政策】的【单位】显示副单位,且销项单据的【金额】=【单价(副)】*【数量(副)】*【折扣】。
采购单位:可选择1、主单位2、副单位,当选择1则按系统原做法,当选择2,则【采购政策】的【单位】显示副单位,且进项单据的【金额】=【单价(副)】*【数量(副)】*【折扣】。
二、【公式】
1、计量单位:公式推算的结果为主单位数量
A、如果在【推算数量送入】中选择【计量单位】,在【推算公式】中设置公式“长*宽*(高+5.2)”,如下图:
保留字:是公式进行分解的值,有数字、换算符号,可选取【保留字】进行编辑公式。
特征:当【营业人资料设定】中有勾先【货品使用特征】和【货品为数值型】时,才在【公式】画面显示【特征】,点击【特征】,在公式中就会显示出“特征”字段,只有是为数值型的特征时才会用于公式的数学计算中。
B、在单据中,如在【销货单】中添加此货品后会弹出以下窗口让用户分别输入变量值5、6、7,
C、根据公式推算:长*宽*(高+5.2)=5*6*(7+5.2)=366,366是主单位数量,会回写到单据的【数量】栏位。
2、主单位<=>副单位:用于主单位数量与副单位数量之间换算的公式设置
A、若选择【主单位<=>副单位】,则可在【推算公式】的【主=>副】或【副=>主】编辑公式,如下图 ,输入【主=>副】=主单位数量/2;【副=>主】=副单位数量*2;
主=>副:表示当在单据中输入【数量】后根据【主=>副】的公式推算出【数量(副)】;
副=>主:表示当在单据中输入【数量(副)】后根据【副=>主】的公式推算出【数量】;
主单位数量: 在【推算公式】的【主=>副】公式中使用,当鼠标放置于此栏位中,右边【保留字】就会显示出【主单位数量】,点击【主单位数量】就会在公式中显示出来;
副单位数量: 在【推算公式】的【副=>主】公式中使用,当鼠标放置于此栏位中,右边【保留字】就会显示出【副单位数量】,点击【副单位数量】就会在公式中显示出来;
小数位数、数量取整:两者结合使用。【小数位数】表示对公式推算出来的结果进行小数位数的 控制,此处输入的数字必须小于或等于【营业人资料设定】中的数量小数位数。【数量取整】表示公式推算的结果若有小数,那么可根据【数量取整】的方式进行小数位数取整。举例说明:如设置【主单位数量】取2位小数位数;如果【数量取整】选取【四舍五入】,那么将公式推算出的主单位数量=2.843四舍五入后为2.85作为数量;如果【数量取整】选取【向上取整】,那么将公式推算出的主单位数量=2.843向上取整后为2.85作为数量;如果【数量取整】选取【向下取整】,那么将公式推算出的主单位数量=2.843向下取整后为2.84作为数量。
变量保存:当公式中存在变量时有效。有三种选项:1、不保存;2、依批号保存;3、依特征保存。具体请查看【变量保存方式】
B、在单据中添加此货品,如【销货单】,添加此货品后,输入【数量】=20,那么【数量(副)】=主单位数量/2=20/2=10,如下图1;若输入【数量(副)】=20,那么【数量】=副单位数量*2=20*2=40,如下图2。
图1
图2
三、【售价单位】、【采购单位】、【托工单位】设置
如果以上三个单位都选择【2.副单位】,那么对【售价政策】、【采购政策】、【托工政策】有影响,以及对系统的进项与销项单据
的金额计算方式有改动。
1、【售价单位】=【2、副单位】
A、在【售价政策】中添加此货品时,【单位】显示副单位,这里的【数量】也算作是副单位数量,【单价】也为副单位的单价,如下图:
B、在销项单据中,添加此货品,单据中的【金额】=【单价(副)】*【数量(副)】*【折扣】。
2、【采购单位】=【2、副单位】
A、在【采购政策】中添加此货品时,【单位】显示副单位,这里的【数量】也算作是副单位数量,【单价】也为副单位的单价;
B、在进项单据中,添加此货品,单据中的【金额】=【单价(副)】*【数量(副)】*【折扣】。
3、【托工政策】暂未处理。
四、 权限管理
在【类别设定】中对【货品代号设定】有查询、新增、更新、删除的权限,那么才可进入编辑副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