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号码输入
概述:
如果需要在进货单或者销货单中直接开发票,可以通过单据中提供的发票号码输入窗口进行开发票。
进货单中发票号码输入窗口:
销货单中发票号码输入窗口:
发票号码输入栏位说明:
类别:发票的类别,有[32.二联]、[31.三联]、[35.三联收银机]、[36.二联收银机]、[37.三联电子计算机]等发票类别。该栏位的取值取决于扣税类别。[进货单]中[类别]栏位为只读的,当[进货单]中的[扣税类别]选择[3.应税外加],类别为[31.三联];反之,为[32.二联]。当[销货单]中的[扣税类别]选择[3.应税外加],类别默认为[31.三联],可以选择其他的发票类别;反之,类别默认为[32.二联],也可以选择其他的发票类别。
册序:购买的发票的册序,取的是[购买发票作业]中的资料。
发票号码: 开立的发票号码,可以直接输入发票号码,也可以点击该栏位的查询按钮,进入[发票查询]视窗,在该窗口内选择[购买发票作业]中的发票号码。
发票日:开立发票的日期。
申报期别: 根据[营业人资料设定]中设定的[申报方式]决定。
买受人统一编号:进货单中发票号码输入窗口中的[买受人统一编号]取在[营业人资料设定]中的[国税编码];销货单中取在[客户/厂商资料]中设定的该客户的[国税编码]。
买受人抬头:进货单中抓取的是[营业人资料设定]中设定的[公司名称];销货单中抓取的是该客户的名称。
买受人发票地址:在进货单中抓取的是[营业人资料设定]中的发票地址;销货单中取的是[客户/厂商资料]中该客户的发票地址。
营业人统一编号:进货单中取的是[客户/厂商资料]中该厂商设定的国税编码;销货单取的是[营业人资料设定]中的[国税编码]值。
营业抬头:进货单中取的是该厂商的名称;销货单中取的是[营业人资料设定]中[公司名称]。
进货/销货金额:进货单或销货单中未税本位币的总和,允许修改。
税别:扣税的类别,有[应税]、[零税]、[免税]三个选项,根据单据中的扣税类别来取值,也可以手工修改,修改后,[税额]栏位的值也会改变,[合计]栏位的值也会相应改变。
合计:进货/销货金额与税额的总和。
打印模版 :发票打印模版,当选择某打印模版时,在打印时就按照此模版进行打印。
未被使用的发票号码选取:根据发票日期所在的期别以及发票类别在此列示未被使用的发票号码,可以选择此处的发票号码,选择后,就会将该号码显示在[发票号码]栏位中。
检查码:输入发票号码后,系统会根据检查码公式自动计算,允许手工修改。
发票号码输入操作说明:
点击进货单或者销货单页面中的[发票]按钮,弹出发票号码输入窗口;
在该窗口中[类别]取系统默认值,在销货单中可以进行修改发票类别;根据发票类别,选择已经购买的发票册序,[册序]也可以不选择;[发票日]自动抓取的是单据日期,[申报期别]根据[发票日自动进行计算];然后在[发票号码]栏位中直接输入发票号码(需输入10位),或者是通过查询窗口选择发票号码;输入发票号码,回车后,系统会自动计算检查码的值并回写到[检查码]栏位中(详见检查码的计算)。
窗口中的[买受人资料]与[营业人资料]根据单据资料以及营业人资料设定中的资料进行取值,[进货/销货金额]、[税额]以及[合计]等栏位自动带出单据页面中对应的表尾[未税本位币]、[税额]以及[合计]栏位的值。
以上资料都填写完毕后,点击[确认]按钮,此时将该发票号码回写到单据页面[发票]栏位中。如果要修改发票号码输入窗口中的资料,直接点击单据页面中的[发票]按钮,弹出发票号码输入窗口后进行修改即可;如果要删除或者报废该发票,那么直接在发票号码输入窗口中点击[删除]按钮或者[报废]按钮就可以将该发票删除或者报废。
如果要对发票进行打印,可点击[打印]按钮进行打印。
检查码的计算:
自动计算----当发票号码的长度为10码时,并且检查码公式不存在时,采用固定公式来计算检查码。固定公式计算步骤如下:
根据发票号码的后八位数,将每个数字进行加总,得到一个结果;
用[1]的结果除以10,得到余数:
当余数=0时,则余数赋值为5;
当余数=9时,则余数赋值为8;
其余结果则为余数本身的值。
计算检查码,检查码等于上面计算出来的余数除以2取整数后,再加上该余数,得到的值再取整数,即检查码=[余数+(余数/2)取整数]取整数。
公式计算----首先在检查码计算公式窗口中设置检查码的计算公式。检查码的计算方式有[取公式一计算结果的整数]、[取公式一计算结果的小数]、[取公式一除以公式二的余数]三种,设置好公式后,然后根据选择的检查码的计算方式进行计算检查码的值,并将该值回写至[检查码]栏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