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货转进货
概述:
在集团公司内部,A分公司销货给B分公司时,如果A、B分公司的仓库距离较近,则意味着A分公司的库存减少、B分公司的库存增加。现系统於销货单中提供[转进货单]的功能,用以解决这种情况。

一、销货单:单据表头增加[转进货单]功能,开放此功能请叁照以下条件:
需为[集团分公司]的模式;
销货单已终审的状态;
销货单的[客户代号]在[客户厂商资料档]中所属集团公司非当前登录系统用户的集团公司;
当前用户拥有[销货单]的[更新]权限。

二、[转进货单]窗口的栏位说明:
进货日期:默认取[销货单]的单据日期,可更改。
进货厂商:默认取查询视窗的第一个进货厂商;提供厂商查询视窗,资料抓取已终审、客户类别=2.厂商以及3.客户厂商、所属部门为空或与销货单客户代号的所属集团公司相同、所属集团公司与当前登录用户所在的集团公司代号相同的厂商。必填栏位。
进货部门:缺省取销货单客户代号所属集团公司代号;提供部门查询视窗,查询与销货单客户代号所属集团公司相同的部门代号。必填栏位。
仓库代号:默认取查询视窗的第一个仓库代号;提供查询视窗,查询仓库所属部门为空或所属部门归属的集团公司与销货单客户代号所属集团公司相同的仓库代号。必填栏位。
确定:检测以上栏位是否已填上并且是否输入正确的资料;检测无误後页面会转入系统的[进货单]页面并将资料带至进货单。
取消:取消转单处理。
三、转进货单後的相关控制:
已成功转了进货单後不允许修改或删除销货单。